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1、定额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省级统筹范围内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66%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各地12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1.5%调整。 2、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是按本人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与缴费年限挂钩的部分,月增加标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 3、适当倾斜。1月1日至12月31日,达到7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
新疆养老退休金调整方式如下: (一)定额调整。凡符合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二)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调整。缴费年限15年以内,每年按1元增加;缴费年限16年至30年的,从第16年起,每年按2元增加;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从第31年起,每年按4元增加。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15元的,按15元增加。 2.按基本养老金基数进行调整。以本人2017年12月份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7%(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调整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考虑艰苦边远地区因素予以倾斜。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如果其因犯罪遭到法律制裁而被剥夺了公职身份,那么他们将失去领取退休金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