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一是合伙的定义:《民法通则》相关条款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侧重于体现人合性,即人与人之间的组合,
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如果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合伙人承担连带的责任,而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
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如果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合伙人承担连带的责任,而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四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一是合伙的定义:《民法通则》相关条款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侧重于体现人合性,即人与人之间的组合,
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如果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合伙人承担连带的责任,而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据此,该北京人李某是需要对其退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责任的。
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如果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务的,合伙人承担连带的责任,而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后的债务不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