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可以通过申请召开股东会的方式退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通过决议时,挂名监事不再担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不可以强制股东退股的,只能达成协议后转让出资的方式退出股份。
股东可以通过下列方式退出公司:1、对公司的决议投反对票、请求公司回购其全部股份;2、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的公司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3、公司经营管理严重困难时,请求司法解散公司来退出。
股东要求退出公司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1、公司存在法定情形,如做出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股东会决议;2、申请股东应当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股东可以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