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有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先尽快处理落户的手续。没有户口簿办不了离婚登记,需要先尽快落户。
退役军人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不按军婚办理,所以无限制。
二年义务兵持有退伍证的是属于退伍军人,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役止,为服现役的军龄,满十个月的,按周年计算。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其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均应计算为连续工龄(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即为本单位工龄),享受所在单位职工的同等待遇。义务兵退伍后,无论分配到何单位,从事何工作,均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试用期,直接按有关规定确定其基本工资。退伍义务兵凡在部队获二等功以上或提前晋级奖励的,其工资可在定级工资的基础上再向上高定一级。
武警退役算退役军人。只要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都受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1、安置单位有要求,由政府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八十,不可以提供和退役士兵安置地,不在同一个地区的岗位给退伍士兵, 2、放宽了安置地限制。 士兵服役期间如果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可以跟随父母一起安置,也可以在配偶一方安置工作,如果异地安置落户到国务院确定的超大城市,需要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政策规定。 3、享受就业补助金。 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兵,在回到地方后如果放弃工作安排的,可以由当地政府按照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该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相加在一起的80%,给退伍士兵发放补助金,而且还可以享受创业优惠。 4、相关保险的接续。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期间内,按照在军地服役的年度缴费工资为基数,参加安置地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队由人民政府缴纳,而个人缴费的那部分则是个人缴纳。
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抚恤对象领取抚恤金加补助金,优待对象领取优待金或者补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退役军人、军人军属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可持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退役(伍)证、优待证、优抚证等有效证件,到中国银行各分行各营业网点办理退役军人卡。退役军人卡是退役军人的专属卡,享有多种优先、优质、优惠的专业服务,该卡的成功发行不仅是中国银行金融拥军的又一次创新突破,更是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鲜明价值导向的具体措施。
国家供养的退役军人去世后对其遗属的补助有:根据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第十五条规定,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第十六条规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