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虚假宣传误导和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退一指无条件退款,赔三是指应当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我国法律对消费者利益保护是非常重要的,而保护消费者的法律主要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退一赔三的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培训班不退费应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培训机构和学员之间可以有约定,但约定不能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学员或家长提供缴费依据和书面材料,他们可以协调退费事宜。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 ,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教育机构能否另行扣除服务费,重点需要理解服务费对应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性质。对于教育机构来说,已经发生的服务费,已经包含在扣除的培训费中。尚未发生的服务费,因为尚未发生,消费者一方也没有支付义务;已经支付的,因为服务未发生,教育机构应当退还。对于教育培训合同明确约定,退费要求另行扣除服务费的条款,我们认为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无效。
12315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医院缴费了的项目不做可以退款,如果你不做项目了,就可以办理退款,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 为了规范医院退费管理,根据《医院财务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 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5.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二、作废票据要求一式几联均齐全,原则上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当天处理完成。特殊情况必须每月结账日之前(**医保每月20日之前),由收费处经办人将发票三联收齐后作废并签名。 三、违反《医院处方制度》开具“大处方”造成退费的,一经发现,给予开方医生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停止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等处分。 四、违反本规定,三联不全给予退费的,给予收费处具体退费执行人员和科室主任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辞退等处分。缺少收据联给予退费的,退费执行人员按照票面金额上缴财务科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因为收费错误造成患者投诉的,按照《***医院医疗安全预警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六、对于存在问题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给予科室负责人通报批评、扣罚绩效工资、撤销职务等相应处分。 所以,当您不需要再接受治疗,却已经缴了费用时,可以向医院方协商要求退还余下费用,这是您的权利,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当医院方无视您的请求,您可以走正当法律途径,法律将为您保障
能否退费,一般来说要看你和自考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 可以先和原先的缴费单位协商,这个国家有规定,是能退费的,但是要扣除已经产生的费用,比如报名费等。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司法程序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卖家发错货,买家可以申请全额退款,或者与商家协商换货,换货的途中所出的快递费用有卖家承担。如果商家协商不成还拒绝退款的话,可向平台客服进行投诉,平台客服会介入强制商家赔偿违约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定做的,双方构成加工承揽关系,可以退钱。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人有时难免会生病,生了病便会到医院去治疗,而有的时候,或许是治疗效果不佳,或许是病者不想再接受治疗,但这时已经在医院交了费用,所交的费用还可以退吗? 如果不想继续治疗或因其他原因想要办理出院的,出院结账的时候,对于所交的费用会多退少补的。 根据《医院财务制度》的规定,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成年了一般是不可以退款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如果此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是可以退款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