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结婚登记能要求退还彩礼,因为彩礼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的,而事实的赠与财产行为,如果双方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退还彩礼的情形,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未领证未同居需要退还全部彩礼。法律规定了三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况:一是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实际上并未结婚;二是双方虽然结婚,但并未共同生活;第三种情况比较复杂,即结婚前给对方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的。
如果婚姻被判定无效,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出现以上三种情况,法院是支持彩礼返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