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东西反悔了是否能要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 对于赠与撤销的限制,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二)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证明的,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一般来说,已经送出去并且交付给对方的东西,物品的所有权就已经是对方的了,如果又没有约定附条件赠与,赠与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送出去的东西就不能再要回来了。但在特定情形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1.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财产还未转移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也就是说虽然赠与人承诺赠与对方财产,但并没有实际交付财产给对方,就算是签订了赠与合同,也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在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下,赠与人可以行撤销赠与。但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