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破坏选举罪,是指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 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56条的规定,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 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选举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破坏选举罪,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构成。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妨害选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致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或者选举结果不真实的,就构成破坏选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