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支付代通知金情形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根据《劳动合同法
代通知金,即代替通知金,是非法律用语。《劳动法》中没有“代通知金”的概念。代通知金是香港和台湾的说法,就是指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
代通知金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
支付代通知金应当为劳动者离职前一个月的工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支付代通知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
员工主动离职的话,是没有代通知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在劳动法中代通知金没有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没有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支付代通知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违法解除不需要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