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 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
通话录音的司法鉴定的费用大概是1000到2000元左右的,全国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这不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 当地的政府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指导价,然后司法鉴定结果需要以指导价为基础,在上下20%左右的比例进行浮动都是允许的,此费用要申请人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
电话诈骗,即利用电话进行诈骗活动,现已蔓延全国,常见的有20种诈骗手段。提醒市民防骗,小心电话诈骗,遇到这类情况,要三思而后行,别轻易相信对方,切记一定要冷静,仔细查看电话号码,如果号码可疑,一定是电话恐吓诈骗,发现有诈骗嫌疑,应该立即报警。诈骗有通话记录能不能抓到人,要看公安机关能否追查到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如果追查到线索,公安机关会派出警员开展抓捕活动。 被电话诈骗后,通常建议直接报警,向民警反映情况并提供证据,同时建议您将该号码举报,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
通常而言,移动电话所产生的通话录音是无法通过各大通讯营业厅来检索查找的。 对于此项业务,主要是由网络运营商负责提供并管理,仅能借助于运营商客服通道进行查询或调阅。 且需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方可将录制的音频数据提供给相应的客户进行选择性查询。 若有客户欲查阅自身的电话通话录音,可直接与运营商客服部门取得联系,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方得实现此愿望。
电话通话录音若得到效力的确定,一般是能够作为法庭直接证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其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
如果电话录音符合相关规定的,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根据法律规定,录音资料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 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合法的电话通话录音能做法庭直接证据。 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 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法律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从有利诉讼的角度来说,录音应尽早进行。越早进行,取证对象越无防备,特别是在初次交涉时,一般不会歪曲事实,这个时候的谈话录音价值最大。 对谈话内容作好准备,包括事先考虑好所提示的问题和对方可能的态度,应该如何诱导对方表态等。 在录音过程中,应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提示对方表明身份,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