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才11天就让签逮捕证是可以的,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可以在拘留后的三日至三十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逮捕和判刑没有必然的联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
逮捕之后,被逮捕人还是有机会释放出来的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发现不应该逮捕,那么会撤销、变更逮捕措施。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于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