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征求意见稿,对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其中第五十九条规定,“身高不足一百四十厘米的乘车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或者增高垫等约束系统”。同时也提到“驾驶人不得安排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今年6月1日,国家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修订后第十八条规定:“采取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这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被写进全国性立法。出行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成为家长是否遵守法规的衡量。
有没有责任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上的责任划分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十条的规定是,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条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违反交通法规扣分标准如下:(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