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应遵守以下这些原则: 一、遗产分割自由原则。在法律没有明文限制分割的前提下,合法继承人可随时行使遗产分割请求权,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三、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相互体谅、谦让,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妥善解决遗产分割问题。 四、物尽其用的原则。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
没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是法律没有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也就是说遗产分割是没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来说,遗产分割的时间是各个继承人经过协商之后确定的。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产分割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遗产分割继承,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即是继承的开始时间。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账号; 3、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 4、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5、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6、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遗产案件需要以下证据: 1、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的财产产权证明文件; 3、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人去世后财产的分割: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分配遗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遗产。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则遗产可以由被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予以继承。
遗产分割诉讼的结案时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老人去世遗产分配的方式:一般按照同一顺位份额均等的方式分配。但被继承人另有指定,或被继承人未指定,而继承人之间协商分配方案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起诉遗产分割,要写好起诉状和与被告人人数相应的副本,并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到法院起诉即可。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