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法: 1、自行协商解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所谓遗产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比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的范畴。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
丧偶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继承丈夫父母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纠纷立案时应提供的证据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2)被继承人主要遗产所在地的证明及遗产种类、数量及折价清单; (3)被继承人生前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明; (4)被继承人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公证书,代书、录音或危急情况下口头遗嘱,及所附的两份以上证人材料; (5)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育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育关系的证明材
父母一方健在可以要求分割遗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
不经配偶同意是可以放弃父母遗产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可以剥夺遗产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的。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或者其他人一般是不可以分得遗产的,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过较多义务或不能独立生活、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遗产被保管的人侵占了,继承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承包地征收补偿款是可以作遗产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