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对方遗弃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
遗弃儿童的,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
遗弃致人死亡分情况来判刑: 1、明知将他人遗弃在某处,会导致他人死亡,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如果将他人遗弃在不会发生危险的地方或者当事人不能遇见会发生死亡的危害结果,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的时间长短并不是判定遗弃罪的条件,是否构成遗弃罪必须根据遗弃罪的构成要件以及情况严重程度而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家庭成员间的遗弃,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成员对需要赡养; 扶养和抚养的成员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会构成遗弃罪。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内虐侍的表现:既包括积极的作为,如殴打、捆绑、禁闭、讽刺、谩骂、侮辱、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等,又包括消极的不作为,如有病不给治疗、不给吃饱饭、不给穿暖衣等。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遗弃行为的后果依据我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节。
遗弃儿童的,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 1、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 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儿童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 2、如果是以不扶养儿童的目的,将儿童遗弃在热闹的街
孩子重病把孩子遗弃在医院犯法,根据《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