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受他人管领控制的公私财物为盗窃,顺走手机有两种情况:一是手机掉落在离主人不远的地方,此时认为该手机还是在主人的管领支配范围内;二是遗失在餐厅酒店等公共场所,
公交车上发现了乘客遗落的名贵物品,占为己有的,构成侵占罪,应按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