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本人是有权拒绝探视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