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判处了有期徒刑实刑,判决前羁押的日期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但是,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刑法第四十七条【刑期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
1、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 2、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3、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