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合同具有以下构成要件: 1、欺诈一方当事人有欺诈的故意。即欺诈方明知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并且会使对方当事人陷于错误而仍为之。欺诈的故意既包括欺诈人有使自己因此获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获得利益而使对方当事人受到损失。 2、要有欺诈另一方的行为。所谓欺诈行为,是指欺诈方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 3、受欺诈方签订合同是由于受欺诈的结果。只有当欺诈行为使他人陷于错误,而他人由于此错误在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而与之签订了合同,才能构成受欺诈的合同。
刑事诉讼法补充鉴定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补充鉴定。可以提出补充鉴定的情形有,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等。
监察法和刑诉法都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的是调查权,监察委员会在案件调查结束并移交检察机关起诉之后,会适用刑诉法,这两部法律在办理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七类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有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