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去世需要如下手续再婚: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可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如果首付部分是双方共同出资,那么在一方去世之后,关于首付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去世一方的部分都应当进行法定继承程序的遗产分割,由对方的父母、去世一方的配偶、去世一方的子女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分割。2、要实现将房屋所有权变更为在世一方的,必须与对方父母协商,请求对方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关于孩子的部分(包括去世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应协商,由在世一方给予其它第一继承权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放弃遗产继承权利,最好公正一下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随后持相关手续,变更不动产登记证书。如果协商未果,只能发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
配偶去世的,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再办理继承;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配偶去世需要如下手续再婚: 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材料,本人无配偶的证明(可提供原配偶死亡证明),本人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此时夫妻双方已经离婚,因此,前妻或者前夫对于死者一方不享有继承权。若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生育了子女、或者领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则生育或领养的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于其父或其母享有继承权。值得注意的是,若死者离婚后再婚,则其死亡时的现任配偶享有继承权,死者的所有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死者父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则上应当按人数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