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 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配偶死亡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自然死亡的情况,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2、宣告死亡的情况,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所以,你知道配偶死亡之后遗产继承的顺序是什么了吗!
配偶死亡后财产分割原则是:1、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4、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