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死亡,配偶是可以取回的。但是存款人死亡配偶是不能直接取款的。应该由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证明存款的处理方式,并指定存款支取人。然后凭公证书、死亡证明、指定取款人的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取款。若是银行卡,继承人可以直接取款或转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葬费全部由配偶继承吗。丧葬费不能全由配偶继承,丧葬费一般是不可以进行继承的。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1、别人借用身份证,只要你不签字,即便干了坏事,你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2、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3、《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配偶就不会受牵连。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是指均无配偶的男女双方在未办结婚登记,又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对于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我国有着特别的规定。 第二,非法同居分为双方均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双方均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一般同居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法定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具体的同居怎么处理可以参考无效婚姻的规定。
能。公安系统的公民信息查询分两个层级:一是查询公民的身份信息,上面会记录公民的一般情况,包括婚姻状况(会显示未姻,有配偶,离异)等。二是公安机关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查询到公民的完整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只限于与其共同生活且“同一家庭户”成员)、婚姻信息、犯罪信息等等,但婚姻状况如出现了变故则可能因为信息变更滞后会出现误差。 根据《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婚姻登记主管部门对婚姻登记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接受同级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如果首付部分是双方共同出资,那么在一方去世之后,关于首付部分,共同还贷部分,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去世一方的部分都应当进行法定继承程序的遗产分割,由对方的父母、去世一方的配偶、去世一方的子女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进行分割。2、要实现将房屋所有权变更为在世一方的,必须与对方父母协商,请求对方放弃遗产继承的权利,关于孩子的部分(包括去世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应协商,由在世一方给予其它第一继承权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其放弃遗产继承权利,最好公正一下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声明。随后持相关手续,变更不动产登记证书。如果协商未果,只能发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
配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如果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首先,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时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同时,根据互相尊重的原则,女方可以向男方直接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同意离婚,那么双方可以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其次,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确定是否支持双方离婚。另外,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前提条件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
通常来说是要受到影响的,也就是说你老公婚后是不能享受公租房的,就和你们婚后买房算二套是一个道理。当然每个地方规定不尽相同,还需咨询一下当地相关部门有无特殊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