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会吊销驾驶员驾驶执照并处以拘役和罚金,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员驾驶执照并处以拘役和罚金,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发生事故的,一般由醉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都存在醉驾的行为,或者导致交通事故的主体原因不在于醉驾行为的,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认定,也可以只追究醉驾方的醉驾的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认定应当以交通事故的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133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电动车: 1、如果驾驶的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驾驶的电动车没有达到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的,不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致人死亡构成刑事犯罪,对于民事责任可以调解,刑事责任不能调解。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机自己醉酒驾驶交强险不赔偿财产,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
醉酒驾驶浓度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构成饮酒驾驶。 【法律依据】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按照此规定:当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
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暂扣10至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后,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8条规定,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10日。
醉酒驾驶会被判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没有发生事故,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