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客观要件。此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 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主观要件。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醉驾没造成严重后果会负刑事责任,因为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刑罚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当给予刑事处罚。
醉驾最高量刑标准是6个月拘役。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驾属于刑事犯罪,虽然已宣判,法律明文可以会见。实践中宣判后只要在看守所执行刑期,会见的可能性不大。醉驾判决后,必须在宣判十天以后,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判决书生效,家属才能探视。
醉驾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喝了两瓶啤酒可能会算醉驾,具体要根据血液内酒精含量确定,只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醉驾刑拘后再犯罪不会被认定为累犯。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由此可知,构成累犯的前提是:前后两个罪都是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 醉驾的刑罚为拘役,不是有期徒刑,因而不具备构成累犯的前提条件,所以醉驾刑拘后再犯罪依法不认定为累犯。
醉驾后再无证驾驶,应按无证驾驶的规定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需承担无证驾驶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