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多少年能出狱,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十五年以上或者二十二年以下能出狱。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
一般在24小时以内放人,但是还得看具体案情情况。如果被抓者有犯罪嫌疑,需要侦查的,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放人的,如果发现不应该拘留的,要立即释放。公安机关是我国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权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拘留、关押等的措施,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拘留后,要对嫌疑人进行问讯。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我国任何的公民都是享有自由权的,即使是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在没有证据证明其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前提之下,是不能抓捕的,故此在发现或者是接到公民的犯罪情节举报时,是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对于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不释放的,一般会关押半个月左右。
取保候审是几点出来的,法律上没有规定,办理好取保候审手续后,看守所就会放人,没有限制具体的时间点,上午下午晚上都是有可能的。根据司法实践来看,最多在同意取保候审后二十四小时出来。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
罪犯服刑期满释放后,持释放证明书到居住地派出所备案。如果判刑时迁移、注销户籍的,还要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监狱法》规定,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刑满释放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如有困难,请向工作人员提出。
刑事诉讼法释放的条件有:1、不致再危害社会;2、有特殊情况。是指有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3、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在释放时应当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拘留期满后,拘留所直接放人,不需要什么手续,行政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不再另外通知,行为人家属可以直接到拘留所接人。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行为人在被拘留期间,如果还有其它违法犯罪,需要转为刑事或者劳动教养,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1、缓刑当天不能释放; 只是法院判无罪的,可以当天释放。 2、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 3、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 最迟当日24时之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就可以离开羁押场所回家了。
行政拘留一般是不会提前释放的。但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因同一行为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执行行政拘留一日。询问查证、继续盘问和采取约束措施的时间不予折抵。 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决定的行政拘留期限的,行政拘留决定不再执行。
证据不足的,可以继续侦查。 并非必须予以释放的。 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予以取保候审。
宣判无罪的可以当天释放。法院宣告缓刑以后,必须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法院决定后,应无条件的办理释放手续,发给释放证明。最迟当日24时之前,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就可以离开羁押场所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