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
1、定义不同(1)重组,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约定成俗的称谓(通俗讲,法律从未针对重组作出任何规定)。约定成俗的“资产重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收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根据《破产法》第25条规定
公司重整是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的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可能,但有重建希望与价值的,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裁定准予重整,使之得以维持和更生的一种制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
申请破产重整应提交的材料:1、企业重整申请书;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已有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债权人要提交
破产清算与重整的主要区别在于: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债务人及债务人的股东等均参与重整。而参与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
公司重整的程序如下:1.制定重整计划重整人提出重整计划建议,经关系人会议通过后成立,经法院认可后生效。2.重整人执行重整计划。3.重整人召集重整后的股东会,股东
1、对于债务人破产,保证人连带保证的,不论债务到期与否,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都算作到期,债权人可参加破产分配,也可不参加破产分配。债权人参加破产分配的,其未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