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 根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 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
流程如下: 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3.法院指定管理人。 4.法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6.债权
1.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8
破产重整发行股份的相关规定: 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
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一、首先是重整申请的提出; 二、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 三、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 四、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 五、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终止重整程序; 六、若重整计划不能按期提交,或者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
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根据破产财产金额,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比例减半收取,最高30万元。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破产重整的流程是: 1、债权人和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2、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并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 3、债务人自法院裁定重整之日起6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以及法院批准后正式进入重整计划的执行程序; 4、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执行完毕。 根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法律程序如下: 1、重整申请: (1)债务人依据破产法规定直接申请法院进行重整; (2)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3)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2、重整裁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3、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4、通过重整计划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主要方式有: 1、以非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下同)资产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 2、修改负债条件清偿全部或部分债务。包括延长还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