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是:1.每基铁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补偿六百到一千元,每基铁塔在50到100平方米补偿一千到两千元;2.单根电杆补偿三百元,双杆补偿五百元;3.水地每条拉线补偿二百元,旱地每条拉线补偿一百元;4.施工期间由施工机械等作业造成的压地、毁地等作一次性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