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而银行贷款合同等是诺成合同,不是实践合同。
银行贷款合同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借款本金及借款利率:借款本金即借款总金额;借款利息一般在央行基准利率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上下浮动。 2、借款期限:即借款方保证从某年某月起至某年某月止,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3、借款用途:即借款人申请获得的贷款使用之目的,例如购买房产、购买机动车、房屋装修等等。 4、权利义务 :借贷双方应遵守的权利义务,例如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借款人应该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应按约定时限发放贷款等; 5、违约责任:主要约定双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例如借款人如不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加收罚息或收取违约金。 5、条款变更:主要约定借贷双方如需变更合同的处理方式。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约定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友好协商、由第三方调解、提交仲裁或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也可以到房产抵押部门查档,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