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疫情影响传统行业前期股权投资方要求提前退出或履行对赌协议的应对方式是及时对未来发展前景作出预判,积极与投资人协商战略发展调整方案,协商延长退出期或修改对赌协议。考虑到当下投资环境,新项目投资趋势进一步走低,投资机构为了维持已投项目平稳,可能会通过追加投资避免已投企业暴雷。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
受新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资金链紧张银行短期贷款马上到期应当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实际情况; 提供有效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等证明材料,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绿色通道服务,协商短期贷款还款期限或者续贷,减轻还款压力。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
企业应当积极与金融机构沟通实际情况,提供有效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等证明材料,争取获得金融机构绿色通道服务,协商短期贷款还款期限或者续贷,减轻还款压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
由于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紧张而无法按时偿还银行贷款的,建议企业及时与金融机构沟通; 向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因疫情影响造成的经营困难数据、现有资产证明、待履行合同、企业发展计划等材料; 积极争取延长货款期限,变更还款计划,降低货款利率等。对于提供了融资担保指施的,可以申请减免担保费用。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