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销售伪劣种子罪既遂定罪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伪劣种子罪,如果是致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如果是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一般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新刑法对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判刑标准:1、损失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损失重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