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有以上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院对于销售有毒食品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 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为人的行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人民法院是会对其进行判刑处罚,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