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编人员长期病假是否会被开除的问题,要分用人单位是什么性质。 在机关事业单位中,如果职工长期因病不能正常工作,如果按照机关事业人员管理规定,该员工提供了相应的医疗证明,也确实一直在治疗期内,机关事业单位不能因为职工请病假,而开除公职。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因病不能上班,在治疗期内,单位应该按规定提供相应的待遇,一般来讲,其职位、工资都会予以保留,不受影响。除绩效工资和岗位工资外,其他工资发放会按比例扣发,一般为10%,对个人收入影响不大。其正常产生的医疗费用,也会在医保范围内正常报销,以确保个人权益。医保部门还有大病救助,对报销之外的部分再行按比例二次报销。
病假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时间是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所以,长期病假最长多久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