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门口停车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1、先联系车主,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的交警来给调解; 3、不属于交警管辖的,可以向当地的城管投诉反映。 4、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门店门口停车是谁的责任,主要是看门店门口是否划定停车位,如果有停车位并且是公共车位的话,那么门店是没有权利要求挪车的。如果没有停车位,并且明确规定不允许停车的话,那么是可以要求挪车的。
门店门口停车纠纷处理方法以报警为主。 门店门口停车纠纷处理方法:首先是合法手段,你打交警队的电话报警就可以的,直接找交警队现场抄牌,拖走就可以了。还可以向当地的城市管理部门投诉反映。千万不要划车,不然自己理亏还得赔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