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消防车救护车通行的给予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侵害的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拐卖妇女的人身权利。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城管是在依法履行其职责时,被执法对象因此和城管吵架,就算违法,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不是以上情形,只是单纯的口角之争,还不算违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阻碍电力施工的,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其处罚方式: 1.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聚众阻碍电力施工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的犯罪构成: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罪的犯罪主体为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被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由下列要件构成:侵犯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与被绑架儿童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被绑架的儿童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阻碍公务是可以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人存在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等其他阻碍公务的行为的,一般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阻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负有解救被绑架的妇女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誉和被绑架妇女的人身权利;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绑架的妇女的行为。
阻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既遂判刑:情节较轻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拘役最长为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的人民群众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