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约通常是指大病,意外,和意外医疗,住院医疗,住院津贴,附约终止是指这些附加险种,不在有效。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