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一般的附赠行为,一般是不会将其认定为商业贿赂行为的。 我国法律规定,商业贿赂行为是一种职权职务性利益交换行为,具体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