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是由配偶、父母、子女或者其他近亲属担任。 这三类人应当按照上述顺序来担任该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而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湿湿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另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