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未知星期一至星期五:7:00—21: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对象所有车辆(本市车、外地车、临时车)限行规则星期一:尾号1和6禁止通行星期二:尾号2和7禁止通行星期三:尾号3和8禁止通行星期四:尾号4和9禁止通行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如果车牌最后一位为字母,则以最后字母前的数字为准。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限行范围东三环(107辅道)、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均不含本路)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处罚规定对于违反限行的机动车,按照相应的处罚标准,扣三分,罚100.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6、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1、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2、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定性,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3、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4、同一辆受限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比如说,在早高峰闯了“禁区”,被处罚了,如果在晚高峰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就得受第二次处罚。5、受限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三罪并罚”,只处罚一次。6、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外地车进入北京的规定:首先要办理进京证,然后是要遵守周一到周五的尾号限行规定。还有就是早高峰和晚高峰不允许进入五环。北京外地车限行规定:一、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二、持有进京通行证件的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在遵守上述规定的同时,工作日9时至17时,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的轮换方式执行。三、下列非本市进京载客汽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1、部队、武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2、持道路运输证件的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和省际旅游大型客车。
1、一般不能开。单号日子时候,只能车号的末尾数字是单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双号日子的时候,只能车号末尾数字是双号的私家车可以上路。2、不受限行规定的车辆(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一、差别收费区域和收费时段划分为合理利用停车资源、引导绿色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和“停车难”问题,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天津将按照“中心城区停车收费高于边缘城区停车收费、同一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高于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的原则,实行计时停车为主、计次停车为辅的收费方式,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别收费。停车收费区域分为一类区域、二类区域和三类区域,适时调整差别化收费区域范围。一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21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21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三类区域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日间8时至18时为计时收费时段,夜间18时至次日8时为计次收费时段。二、机动车停车收费“7项”标准(一)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计时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二)夜间计次收费标准。各类区域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夜间计次停车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三)包月停车收费标准。包月停车收费分为夜间包月和昼夜包月两种形式。夜间包月是指夜间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区域实行限行日停车。昼夜包月是指按自然月份的昼夜停车。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月(四)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收费标准。为提高交通疏导效率,在活动举办地一定范围内的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临时计次收费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次(五)中心城区旅游景点的机动车停车收费按照所在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中心城区以外旅游景点最高停车收费标准,小型车每半小时1元,大型车每半小时2元,当日停放超过8小时的按照8小时计收。(六)医院、车站、机场的机动车停放仍按现行计时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计费单位:元/半小时(七)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等建筑物配套停车场,以及企业或个人投资建设的建筑物停车场(政府全额或者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向社会开放的单位专用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可参照所在收费区域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于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比如在外环线以内的部分区域,没有禁令标志,但驾驶人已经进入限行区域,这就是违反限行区域规定,要被罚200元,不扣分。
对违反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者将罚款200元,不记分。对受到处罚者设定三小时之内不再处罚期限,便于被处罚者有充裕时间把车开回家或及时停放在可以停放的地点,否则,超过3小时后还继续驾驶该机动车上路将会受到重复处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二)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电子眼拍到多次,当日只作一次处罚,罚款一百元人民币。限行日开车进入限行区域,当日被警察抓住,罚款一百元人民币,若之后当日再遇警察,就出具之前的处罚凭证,将不再重复处罚。
罚款200.对于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文简称“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有关规定,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同时,在外环线以内对于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或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的,3小时以内驶出限行区域的,只记一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