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7月4日起,太原购房者在进行购房合同备案时,需要先审查购房者的购房资格,方可打印购房合同。 太原市户口的(包括清徐、古交等并入太原区的),以家庭为单位,可以在太原市申请最多两套住房,第三套不予审批。外地户口必须提供在太原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证明,同样以家庭为单位,在太原市最多可以申请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