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隐私权的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等。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不包括法人。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隐私权的责任构成要件是: 1、侵害隐私权的违法行为。由于《民法总则》尚未规定隐私权为具体人格权,侵害隐私权的违法性,应依宪法和《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确认。 根据《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只要隐私被损害的事实存在,不必表现为实在的损害结果,即具备侵害隐私权的损害事实;
公民肖像权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里规定了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开拆或查看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
隐私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侵害的
网络隐私权的特征:自然人在网上享有私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私人空间和私人活动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复制、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成年肖像权隐私权被侵权后,可以先与侵权人协商,要求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
隐私权的法律依据有以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如下: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私拆他人信件;等等。 隐私权包括以下权利: 1、个人生活自由权; 2、个人通讯秘密权; 3、情报保密权;等等。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