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集体贪污
以集体的名义侵吞、盗取、截留国家财产,作为集体的账外经费,或者私分给个人。
一般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种是“大”集体腐败,即腐败主体是整个单位,学术界通常也称之为单位腐败,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往往可能是半公开的;
另一种是“小”集体腐败,即腐败主体是单位中勾结在一起的部分官员。腐败集体化已经成为我国当前腐败的一个不良发展趋势,也是许多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共同特征,具有组织性、预谋性、复杂性的特点。集体腐败比个人腐败具有更大的破坏性,会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腐蚀更多的党政官员,更重要的是会产生更严重的政治腐蚀性。应充分警惕集体腐败这种危险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