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规定: 第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5条: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 1、主体所处地位不同。民间借贷的双方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而非法集资的双方地位不平等。 2、表现形式不同。前者是基于合理的事实而发生,后者是集资人基于一个虚构的理由吸纳资金。 3、利息的利率不同。前者是基于法律所允许合理的范围内双方协商确定,后者的利率是高于银行同期利率而且明显违反金融法的具备规定的。 4、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不同。前者的借贷协
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 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集资诈骗罪与人数无关,个人以占有为目的、以欺骗的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达到十万以上即可构成集资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一般非法集资的出纳知情的话同责,不知情无责。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
集资诈骗判刑期限根据诈骗数额和情节严重程度确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
采取下列措施: 1.员工身份置换。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将铁饭碗变成劳动合同,打破职工对企业的依赖,解除国有企业对职工承担的无限责任。 2.买断工龄。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
民间借贷涉嫌非法集资的,法院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非法集资标准是: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
非法集资骗走的钱是否能追回: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部门代偿。 【法律依据】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