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有:1、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2、相关鉴定机构对受害人所作出的上海鉴定结果。3、受害方就医时医院开具的病历记录或检查照片。4、施暴一方的书面保证或有关录音。5、邻居朋友的证言如果发生家庭暴力时,邻居、朋友、同事等在场,并愿意出庭作证,他们的证言就可以作为认定暴力存在的证据之一,与其他证据在一起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分居需要的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