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程序: 1、递交意向书; 2、调查; 3、董事会批准; 4、政府部门的批准; 5、谈判; 6、收购决议; 7、交换合同; 8、声明; 9、核准; 10、特别股东大会; 11、董事会改组; 12、正式手续; 13、重整。
非上市公司债券发行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包括主管机关批文、土地、环评等; 2、企业存续时间超过三年,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已经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它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4、企业累计发行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0%; 5、近三年连续盈利,且近三年平
需要缴税,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缴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转让财产收入为企业所得税为应税收入,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非上市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意思是债券人通过协议将其债券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券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券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券人,原债券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券人共同享有债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收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意向书。这是一个有用但不是必需的一个步骤,它能表达双方的诚意,并在以后的谈判中相互信任,以便节约时间和金钱。2.调查。收购方常派一名注册
一、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
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合同还应当依据万分之五贴缴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还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股权转让合同还应当依据万分之五贴缴印花税。股权转让所得还应当就取得所得主体的不同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