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
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除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以外,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但未长期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无论是否分户,都应视为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