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随母报户口,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登记。
有权享受产假。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
非婚生子对公务员有很大的影响。因为未婚生育实际上已经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没有登记结婚而生育子女是违法行为。 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实行人口与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制,其范围包括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或机关内设机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以及上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分管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人口与计生
新《婚姻法》非婚生子的规定: 1、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一般按照所造底抚养费缴纳标准进行缴纳。 3、如果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没有被相关部门发现,未按时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
非婚生子随母上户的情况证明的书写方式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等; 2、然后写明具体申请事项及事实经过; 3、最后写明特此证明字样,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
《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由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