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耕地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行为人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即将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到占用以前的状态,如果非法占用的土地是公共用地或未确定给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的,要恢复到占用以前的原貌。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且这些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没收。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除采取上述处罚措施以外,还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1、非法占地30亩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刑法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到七年有期徒刑。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是本罪的加重情节,是指造成土地资源特别严重的浪费或者破坏的,致使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失等,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非法占地罪一般指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有以下要件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立案标准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非法占用土地要接受以下处罚: 1、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将其恢复原状; 2、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设施,没收土地上符合建筑规划的建筑物; 3、行政处分; 4、如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构成犯罪。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