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条件为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
1、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判刑: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本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1、农村土地被强行占用的,可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调解,还可以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反映。 2、未经依法批准,强行占用他人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所谓政府强制征用(土地),是指在大多数省份,土地“农转非”主要通过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方式来实现。即集体农地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一律只能通过政府征用。土地征用权是一项具体的行政征用权,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用以垄断公共强制力资源,以抑制因个体任性而阻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征地制度是地管理的重要
非法占用林地立案标准具体如下:违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1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 未达到上述量化标准,但给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造成耕地大面积破坏或植被严重破坏的。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 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再给予补偿; 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一般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占用农村耕地打井赔偿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 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非法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1、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2、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等。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2、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3、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4、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5、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耕地
《刑法》中未规定侵占土地罪,但规定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其立案标准为: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三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五十亩以上;以及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或具有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等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