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量刑;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对于非法拘禁的行为如果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治安处罚。围绕本题问题,非法拘禁持续达到24小时就可以刑事立案。
取保候审的对象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当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涉及违法拘禁罪的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处理之后,若犯罪嫌疑人符合法定条件,则可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非法拘禁后勒索钱财的定抢劫罪。在这种犯罪行为中,拘禁只是一种手段行为,向其索得财物才是目的行为。 而且司法实践中,当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存在着牵连关系时,一般应从一重处罚,而在该中犯罪行为中以非法拘禁罪定性明显较轻,所以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并且行为人无论是在主观上,还是在客观上都没有利用被拘禁人的人身安危与第三人做交易,因而拘禁型抢劫中的被拘禁人不是人质,所以该中行为不会构成绑架罪。
1、如果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触犯非法拘禁罪的,由检察院负责管辖; 2、其余的非法拘禁案件由公安机关进行管理; 3、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非法拘禁从犯会批捕,从犯主犯不是是否批捕的依据,满足逮捕条件就需要批捕。 有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
非法拘禁的被害人可以要求赔偿。 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涉嫌非法拘禁罪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申请取保候审的,能否被批准是根据具体案情决定的。 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未成年人非法拘禁他人的三种情况具体包括: 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任何情况下,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要负刑事责任,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的,情节恶劣的。